在台亞風能總經理劉弟勇的心裡,就許多面向與條件考量,對多數參與台灣離岸風電的開發商而言,一個離岸風電風場的裝置容量較合適的規模可能介於500MW(百萬瓦)~700MW之間。而這樣的觀點,並不是單純站在台亞風能或多數開發商的立場思考,也考量到政府如何更有效地推動、加速風場的建置。簡單來說,這可能是一個數學題!

在提到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的問題時,劉弟勇突然反問記者:「電視廠商只能生產40台電視,但市場所有的買家總共要買100台電視,你覺得買家一次買40台電視,電視廠商會賣得比較便宜嗎?」

「在國產化的要求下,一但被列入國產化項目,廠商只要生產的出來,沒有賣不掉的,這是賽依法則。」劉弟勇說。這意味著在國產化的要求下,包括水下基礎等,有些不是買越多就越便宜,因為生產多少開發商就得買多少,不管買40支(套)跟買20支(套),每一支(套)的價錢都是一樣的。不過,500MW以下,每單位的建置成本,可能會稍微高一點。

照目前媒體揭露的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三階段第二期選商遊戲規則,開發商想取得裝置容量較高的案子,必須承擔更多的國產化責任。目前,本土廠商的生產價格絕大多數高於國外廠商。換句話說,裝置容量越大就越具有成本經濟效益這樣的論點,未必能完全成立。